近日,《河北省2014年棉花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于2015年1月25日已經下達通知及印發,由各縣分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確定補貼對象為該省棉花實際種植者,包括基本農戶(含村集體機動土地承包戶)和地方國家農場、種植大戶、農業產業化經營單位等種種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種植者。補貼方式: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當年棉花實際種植面積和當地畝均補貼標準發放補貼資金。省財政根據中央下達資金總額和省統計局提供的2014年各縣(市、區)棉花產量測算各地補貼資金規模,切塊下達補貼資金。各縣(市、區)財政部門依據同級農業部門會同發放、財政、統計部門聯合審定的本地區棉花種植者當年實際種植面積和當地畝均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棉花實際種植者。設區市收到省分配下達的補貼資金后,及時將資金下達所轄縣(市、區)。各縣(市、區)財政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直接兌付給種棉戶。對于其他棉花生產單位,可采取集中支付方式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單位賬戶。